市台办

主要职责 | 具体责任事项 | 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 |
负责协调指导对台经济合作 | (4)负责协调指导各县市区、市直各有关部门(单位)对台资企业的管理、服务工作。 | 《行政监察法》、《公务员法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、《山东省行政程序规定》等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追责情形。 |
(5)负责会同有关部门做好台湾投资者身份认定工作。 | ||
(6)负责监督指导台商投资企业协会、烟台市海峡两岸经济文化发展促进会工作。 | ||
(7)负责归口管理台胞捐赠事项。 |
注:追责依据及追责情形栏目中,《行政监察法》、《行政许可法》、《行政处罚法》、《国家赔偿法》、《公务员法》、《行政机关公务员处分条例》、《政府信息公开条例》、《山东省行政执法监督条例》等普遍适用的法律法规作为追责依据及其规定的追责情形,不再逐一列出。